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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法令宣導人事室

  發刊期數:第0413期/ 發布日期:109/12/11

  • 退休人員專刊
    重要法令宣導

「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準備要再砍第二次」嗎?是錯誤的消息啦!

(資料來源:FACEBOOK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知多少粉絲專頁109.9.2)

針對LINE流傳「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準備要再砍第二次」的消息,銓敘部表示,這完全是錯誤的說法。

銓敘部表示,日前報載考試院黃院長榮村針對年金制度提出未來2年內要提出新的公務人員退撫制度之說法,主要是因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法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第93條明定針對「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重行建立全新退撫制度,絶無「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準備要再砍第二次」之情事。特以此聲明,希請不要再轉傳,避免以訛傳訛,造成社會不安。

  • LINE流傳 

防疫期間滯留國外,月退休金怎麼領

(資料來源:FACEBOOK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知多少粉絲專頁109.11.16)

  • 退休金規定
  • 月退休金怎麼領

如何繼續領月退休金呢?

首先,無法返臺期間,如果沒有達2年,在臺仍有戶籍,而且也沒有在1年內去大陸地區累積達183天,同時也沒有喪失或停止或暫停月退休金的法定情事,那麼就可以如期發給月退休金哦!!

反之,無法返臺期間,如超過2年,致在臺戶籍被遷出國外或是1年內去大陸地區累積達183天,那麼月退休金的發給就要照下列規定辦理:

1.旅居非大陸地區以外地區(指2年不入境,戶籍被遷出者),可以依規定檢具經外館驗證的文件親自或委託請領月退休金。

(★★★小提醒:「疫情期間外館因應實際情形,設有因應措施,驗證事宜可先以電話或e-mail向各駐外館詢問;此外,因疫情影響作業時間,請大家提前辦理,以免影響月退休金發放哦!!」)

2.長期居住大陸地區(指1年內停留大陸地區累積達183天者),依照「有沒有在大陸地區設戶籍或領用其護照」分別停止或暫停月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