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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運作新制上路水利署防災中心

  發刊期數:第0148期/ 發布日期:104/11/13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是中央災害防救運作體系的大腦,指揮各分組作業,舉凡災害防救法所規範之風災、水災、震災、旱災、火災等16種災害,規模達到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標準時,即需啟動應變機制;其中水災旱災由經濟部主導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之成立及運作,水利署為幕僚。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設置參謀、訊息、作業、行政等群組及前進協調所;其開設重要目的之一在於重大災害發生或即將發生時,得以即時彙整資訊並整合參謀意見,以提供指揮體系,做出預防、整備應變與復原各階段之關鍵決策。

  為落實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為指而參」指揮作業原則,今年杜鵑颱風首次啟動「參謀群組會議」,整合轄下「幕僚參謀」「管考追蹤」「情資研判」「災情監控」等四大分組相關訊息至「準決策」狀態,提供指揮官進行決策。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運作新制上路  為推動前述參謀群組會議事宜,葉政務委員欣誠特邀集各相關單位召開研商會議,要求內政部消防署負責參謀群組會議幕僚作業,並由常任副指揮官內政部消防署署長擔任執行幕僚長。而因應不同災害,參謀群組會議之情資需求與重點設定將有所不同,但仍將由常任副指揮官消防署署長擔任執行幕僚長,安排與主持參謀群組會議,整合資訊提供指揮官決策之幕僚建議。

  透過本次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運作制度調整,期盼防救災體系更為健全,未來應變作業更為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