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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二期治理工程勘評圓滿完成河川海岸組

  發刊期數:第0155期/ 發布日期:105/01/01

  為加速「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水利署於去(104)年9月初啟動第二期治理工程勘評作業,歷經馬拉松式三個月的密集進行,於104年11月底完成全國18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列之治理工程勘評。

  
本計畫總經費660億元,計畫期程為103~108年,其中由水利署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經費為420億元,分6年三期執行,第一期(103年至104年),第二期(105年至106年),第三期(107年至108年)。主要目標為改善淹水面積320平方公里,增加保護人口120萬人。

  本計畫第二期治理工程預計主要辦理改善排水系統有南投縣外轆排水系統,彰化縣石笱排水、花壇排水,雲林縣舊虎尾溪排水系統、馬公厝排水系統、大義崙排水系統,嘉義縣荷苞嶼排水系統、龍宮溪排水系統、六腳排水系統,台南市麻豆排水、鹿耳門排水系統、永康排水、高雄市典寶溪排水系統、北屋排水,屏東縣牛稠溪排水、東門溪排水武洛溪排水系統等。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治理工程勘評照片(嘉義縣)
  
後續水利署將彙整勘評結果並召開檢討會,研擬治理工程執行計畫書,提報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審查工作小組審查及報經濟部核定後據以執行,期能加速改善淹水情形,達成計畫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