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
水利署於去
(104)年9月初啟動第二期治理工程勘評作業,歷經馬拉松式三個月的密集進行,於104年11月底完成全國18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列之治理工程勘評。
本計畫總經費660億元,計畫期程為103~108年,其中由
水利署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經費為420億元,分6年三期執行,第一期(103年至104年),第二期(105年至106年),第三期(107年至108年)。主要目標為改善淹水面積320平方公里,增加保護人口120萬人。
本計畫第二期治理工程預計主要辦理
改善之
排水系統有南投縣外轆
排水系統,彰化縣石笱
排水、花壇
排水,雲林縣舊
虎尾溪排水系統、馬公厝
排水系統、大義崙
排水系統,嘉義縣荷苞嶼
排水系統、龍宮溪
排水系統、六腳
排水系統,台南市麻豆
排水、鹿耳門
排水系統、永康
排水、高雄市典寶溪
排水系統、北屋
排水,屏東縣
牛稠溪排水、東門溪
排水、
武洛溪排水系統等。
後續
水利署將彙整勘評結果並召開檢討會,研擬治理工程執行計畫書,提報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審查工作小組審查及報經濟部核定後據以執行,期能加速
改善淹水情形,達成計畫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