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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永續水環境-104年度水利工程環境影響評估追蹤考核水利署工務組

  發刊期數:第0155期/ 發布日期:105/01/01

  環境影響評估顧名思義,即在事前防範開發對環境造成之不良影響,藉以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近20年來,水利署計15件重大工程之開發行為經由通過環評法執行,落實預防及減輕其對環境可能的不良影響,達到環境保護的目的。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開發行為進行中及完成後使用時,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9條開發單位執行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內容,及主管機關審查結論事項之規定,水利署訂定「經濟部水利工程環境影響評估追蹤考核計畫」,針對經濟部依環評法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寶山第二水庫工程計畫」、「中庄調整池工程」、「集集共同引水計畫」、「湖山水庫工程計畫」、「鯉魚潭水庫計畫」、「阿公店水庫更新改善計畫」、「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大里溪治理計畫先期規劃」、「基隆河員山子分洪工程計畫」、「吉洋人工湖可行性規劃」、「曾文水庫越域引水下游輸水工程計畫」及「隘寮溪下游集水工暨輸水工程」、「曾文水庫越域引水下游輸水工程計畫」、「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天花湖水庫工程」等15件工程,每年度進行追蹤查核開發單位對已經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及審查結論、承諾事項實施情形,以落實環境影響評估工作。 
 
  依據上開追蹤考核計畫,追蹤查核方式包括書面審查與現地追蹤考核兩項工作。書面審查部分由開發單位填報追蹤事項執行情形,再由水利署審查,必要時得由水利署組成現場追蹤小組查核;現地追蹤考核部分,由現場追蹤小組查核開發單位填報之追蹤事項執行情形並至開發現場查核。現場追蹤小組由水利署聘請專家學者委員5位、水利署有關人員為委員組成。
湖山水庫計畫現地考核
  水利署於去(104)年10月上旬啟動104年度現地環評追蹤考核作業,書面審查作業已於去年11月底完成,現場追蹤小組聘請中興大學游繁結教授、林昭遠教授、陳榮松教授、東海大學張鎮南教授、雲林科技大學溫志超教授等至現場查核。於104年11月23日及11月26日期間辦理「中庄調整池工程」及「湖山水庫工程計畫」現地追蹤考核。考核成果及書面審查資料於104年12月底彙整送環保署備查。

  水利署執行環評追蹤考核制度迄今已多年,在水利署北、中、南水資源局及相關河川局及環保機關共同努力下,確實發揮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之不良影響。惟社會大眾及環保團體對環境保護不同的訴求與高度的期待,因此,未來水利署除落實追蹤考核及改善作為,以實踐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中之承諾外,並將以持續性監測計畫,達成預防環境污染、確保開發環境品質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