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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7日-金湖水庫完工張炎銘先生

  發刊期數:第0156期/ 發布日期:105/01/08

  2009年9月7日,在犧牲兩位辛巴威籍排雷專家、曲折不斷、工程曾停工一年多的情況下,「下湖人工湖」終於全部竣工,該水庫並且正式改名為「金湖水庫」。

  金湖水庫位於大金門島東南的金湖鎮下湖村,因此原稱為「下湖人工湖」。本水庫1994年時,由金門縣政府委託臺灣省水利局規劃總隊完成規劃、設計,經提報行政院於1998年7月核定,納入「金門地區水資源整體開發計畫」內實施。2001年8月縣府公開甄選顧問公司辦理設計及施工監造時,考量工作施作之難易,將工程分為二標,第一標由金門自來水廠主辦,包括截水牆地質補充鑽探、人工湖開挖工程、沉引水池開挖工程及排雷工程;第二標由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辦理,包括地下水截水牆工程、溢洪防潮工程、道路工程、地下水取水設施、抽水及電器設備與環境改善工程

  該計畫在原執行期間(1998~2003)因用地取得及環境變遷等因素影響,致使部分計畫無法辦理或必須延緩,金門縣府乃再於2003年9月提報「金門地區水資源整體開發修正計畫」報核後,第一標工程於2004年9月23日開工興建,其中的排雷工程於2005年4月25日發生爆炸意外,兩位辛巴威籍排雷專家殉職,工程因此停工一年多,2008年9月1日才完成驗收;第二標於2004年12月22日開工,因承包商財務困難,中止契約重新發包,2009年9月7日才竣工,總工程費6億5,000萬餘元。

  過去,水庫建設由於時間長、工安條件較差,殉職、犧牲並不罕見。德基、石門、曾文、士林攔河堰水庫都豎立有殉職人員紀念碑,其中也有外國人,但因建設水庫排除地雷而造成人員犧牲這卻是第一次,也因此促使「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2006年5月在立法院通過,法案自2006年6月14日公布實施,原佈雷區內地雷必須全面清除,以保障百姓安全。

  金湖水庫集水區面積廣達760公頃,為太武山東南側最大集水區設計總容量為43.9萬立方公尺,混凝土高13.2公尺、長200公尺。依據水庫工程細部設計報告,單獨開發地下水時,估計每日可取得地下水1,144立方公尺;但水庫建設完成後,地面與地下水聯合開發,地面水約為1,910立方公尺,估計每日可供水量可達3,054立方公尺,對大金門的水資源需求幫助甚大。 


【補充說明】人工湖湖泊湖泊是指有一定深度的水體。湖泊又可由其成因,不管是崩塌、河川襲奪、隕石撞擊或冰川消蝕而造成的天然湖泊,或以人為方式開鑿出的人工湖

  先民早期蓄豐濟枯的手法就是開鑿人工湖,以前規模較小,稱為埤塘。近年來因應開發行為,開發區必須有蓄水空間,其目的為豪雨蓄洪、滯洪,並不以水資源為目的,稱為滯洪池

  人工湖往下開挖,築堤、不高,若其容量足以達到水資源或防洪的目的,經過主管機關公告,則也是水庫,例如日月潭、澄清湖等原都是湖泊,經過人為改造成為人工湖,並經公告為水庫。 又人工湖通常施設於平地,有別於山區築高的傳統水庫,故稱為平地水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