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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海岸防護計畫規劃第六河川局

  發刊期數:第0164期/ 發布日期:105/03/04

  為維繫自然系統、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因應氣候變遷、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推動海岸整合管理,並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海岸管理法」已於104年2月4日公布施行。而在法令公布施行至「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公告施行之兩年過渡期間,內政部希望「海岸保護計畫」、「海岸防護計畫」及「整體海岸管理計畫」能同時執行擬訂作業。故本計畫將依據「海岸管理法」規定及立法精神,參考內政部研擬中之「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及水利規劃試驗所「海岸防護計畫規劃參考手冊(草案)」,辦理高雄海岸防護計畫規劃工作,需涵蓋後續相關機關擬訂「高雄海岸防護計畫(初稿)」時所需之內容。

  海岸防護規劃係透過基本資料蒐集、海岸特性分析,探討計畫區海岸防護之需求性,並訂定適當之海岸防護標準,且針對具防護需求海岸段,劃設為海岸防護區,研擬並擇定適宜可行之海岸防護及環境營造改善對策方案,達成海岸災害防治之目的,而相關規劃成果將作為訂定海岸防護計畫(草案)之依據。海岸防護目的在減少溢淹災患,維持海堤正常機能,並依計畫內之海岸基本特性、災害成因、現有整體計畫治理措施進行分析檢討,擬定後續相關治理措施,俾供日後海域相關海岸防護計畫實施及管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