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不定期抽查原因主要針對經濟部採購專案稽核案件、標價偏低、多次流廢標或終止契約等採購案件進行抽查,另抽查項目以整體工程生命週期為主,分為招標前置作業階段、招標作業階段、開(決)標作業階段、訂約作業階段、變更及修正施工預算作業階段及驗收保固作業階段。
抽查人員係由轄區同仁搭配較資深或較具採購稽核經驗同仁前往辦理,並以母雞帶小雞模式,除了可以帶領新進同仁瞭解工務行政業務外,並藉由一對一模式與所屬機關採購及監造同仁直接面對面溝通,釐清相關工務行政程序,例如所屬機關如受經濟部採購專案稽核案件,
水利署即啟動採購不定期抽查,協助並輔導所屬機關釐清工務行政程序,除可預先檢討疏失外,並與所屬機關相互交流,
水利署於105年7月~106年12月針對各局之採購作業、變更及驗收等工務行政程序總計抽查35個局次、53件工程,針對工程採購標案抽絲剝繭般地面對面討論,成效頗獲所屬同仁正面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