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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與署長有約綜合企劃組 李安銘

  發刊期數:第0342期/ 發布日期:108/08/02

「與署長有約」活動今(108)年邁入第個10年頭,有別以往,特別以水利署及民間團體推動公私協力之標竿案例分享做為主軸,於會前邀請民間河川社群推薦NGO代表擔任評審委員,針對水利署主辦案例,以「生態優先」、「資訊公開」、「民眾參與」及「創新作法」等4項指標,評選出標竿案例。獲推薦之案例包括「第十河川局-三峽河長福橋上下游整體景觀營造」、「第四河川局-濁水溪揚塵改善」、「第五河川局-諸羅方舟計畫」及「南區水資源局-東港溪水環境保護深耕計畫」等;此外,民間團體亦提出「宜蘭大湖溪惜溪聯盟」、「關西鳳山溪守護平台疊石頭比賽」、「花蓮鱉溪平台」及「苗栗石虎協會」等民間標竿案例,相互搭橋共同分享,現場計有60多個民間團體,100餘人參與,場面熱烈活絡。

民眾參與是長遠恆久之工作,現場與會NGO團體對水利署近年積極推動公私協力之努力及成果表示肯定,並表達未來將擴大與水利署間之溝通與合作。

署長於活動中表示,從獲得民間推薦之標竿案件,可知水利署近年在公私協力已有亮眼成果,許多跨部門議題,亦主動協調跨域整合一起推動,期許在既有基礎上,積極向前邁進。至於民間團體所提之意見,水利署皆會列管持續追蹤,未來也將提升在地諮詢小組及NGO團體參與層級,提早將其意見納入決策參據,透過民眾參與機制,讓水利基礎建設更具前瞻性。

  • 署長與河川社群、NGO代表及獲選為標竿案例之單位同仁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