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河川揚塵現象,發因於每年10月底至隔年4月底枯水期間,海岸或河床之細砂受東北季風吹拂隨風飛揚所致,並非近年才發生。砂塵之來源除河川裸露地外,亦有可能來自出海口之海灘地及河川區域外之裸露地,與砂粒徑之大小有關,隨著區域發展及民眾對生活品質的要求提昇,逐漸為人所重視。
揚塵造成空氣污染現象,改善層面涉及環保、水利、防風造林等領域,行政院已指示由環保署統籌相關揚塵防制事宜,並於96年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定期召開全國性揚塵防制及改善專案會議,積極研商減少揚塵之防制措施,並提出「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方案」,由環保署統籌建立制度與監測督導,由水利署、林務局及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執行教育宣導與現地揚塵防制措施。
本署負責之中央管河川中下游河段斷面寬廣、揚塵潛勢區面積甚大,在有限經費下,揚塵防治工作原則上以較具長期性成效、維護管理成本較低、操作較為簡易者為優先;其次採行以農民使用土地、經濟性收益之措施相結合較為有利者;至於短期性、季節性之應急措施,再次之,並輔以緊急應變措施,來減緩河川揚塵。
本署本(103)年度辦理工作主要以蘭陽溪、大安溪、大甲溪、烏溪、濁水溪、高屏溪、卑南溪、花蓮溪及秀姑巒溪等易生揚塵之河川為主,除透過河川內機動灑水緊急應變措施,降低河川揚塵事件之擴大外,並進行水覆蓋及綠覆蓋等措施,期能減低風砂規模,逐步改善揚塵情況。中央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將持續合作,共同努力抑制揚塵,改善當地居民生活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