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各界近年對氣候變化和環境永續性等議題之重視程度逐漸提高,金管會對於國內上市櫃公司有關企業ESG資訊之揭露有訂定相關規範,包含需定期公布企業「永續報告書」及「企業年報」,並須至申報系統進行「ESG資訊揭露申報」,概述如下:
一、永續報告書
上市及上櫃公司依據《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及《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規定,需參考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發布之通用準則編製前一年度「永續報告書」,於每年8月31日前,將「永續報告書」及該書檔案置於公司網站,並申報至「臺灣證券交易所」指定之資訊系統。目前規定之永續揭露指標與水資源相關者有「總取水量」及「總耗水量」2項。
另為因應氣候變遷風險,相關規定亦要求在「永續報告書」專章揭露氣候相關資訊,包含氣候風險及極端氣候事件對企業之影響,並需提出氣候風險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以增加企業對氣候風險因應能力。前述氣候風險,與水資源相關的可能有淹水、乾旱或海岸溢淹等風險。
二、企業年報
企業年報應於股東常會分送股東,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其內容在「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一節中應記載「用水量」及「水資源管理或減量目標」,及說明與該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必需公開之文件,包含應訂定相關「水資源管理措施」,及宜統計用水量並制定減少用水之政策。
另前述於「永續報告書」需專章揭露之氣候相關資訊,亦規定需於「企業年報」中揭露。
三、ESG資訊揭露申報(SII系統)
企業應於每年6月底前於金管會規定之系統申報ESG資訊,ESG資訊揭露指標計29項,其中跟水資源有關計3個,包括「用水量」、「用水密集度」、「水資源管理及減量目標」等(如附圖),相關 ESG資訊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民眾查閱申報內容(公開資訊觀測站)。
綜上所述,金管會要求上市及上櫃公司ESG資訊揭露,在水資源相關資訊部分包括「用水量」、「用水密集度」及「水資源管理及減量目標」等3項,另亦要求需專章揭露氣候風險對企業之影響,其中氣候風險與水資源相關的可能有淹水、乾旱或海岸溢淹等。相關揭露資訊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網頁上可供民眾查閱申報內容,通過資訊公開導引企業能更重視ESG 議題並採行相關措施,並讓企業自主管理ESG風險與機會對其永續經營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