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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新虎尾溪首例砂樁工法運用於地下水補注工作水文技術組

  發刊期數:第0602期/ 發布日期:113/07/26

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自100年起陸續於濁水溪沖積扇扇頂區域進行地下水人工補注,配合第四河川分署疏濬作業,利用疏濬或挖深後之現場石,就近堆置成簡易土堤,擴大滯水面積進行地下水補注,迄今亦已驗證並獲諸多成效,惟扇央地層下陷較為顯著區域因水文地質條件不如扇頂,參雜顆粒較細之細及泥層,不易入滲難以透過配合疏濬作業方式於河槽進行補注

為加速改善彰雲地區等水土資源失衡狀態,於扇央地區進行地下水補注更具有直接效果,爰112年本署與雲林縣政府合作,在濁水溪沖積扇扇央之新虎尾溪湳仔橡皮上游區域透過樁工法改良地質增加入滲性,並引取新虎尾溪(川流水)以進行地下水補注工作。樁工法具有施設範圍小、可直接補注至深層含水層等優勢,其補注示意圖如圖1所示。

本次本署與雲林縣府合作之樁工法補注設施包含2口補注井引水濾層,依據現場水文地質鑽探成果,確定補注深度為地表下50公尺(預計補注第2含水層),規劃於引水濾層側邊及底部鋪設不透水布,並以3/4吋礫石填充確保川流水可進入樁;補注設施分為16吋外管及4吋沖洗管,內外管間亦填入3/4吋礫石,補注設施設置區位如圖2所示。補注設施於112年10月中旬開始進行地下水補注,操作期間引入新虎尾溪之川流水係完全流入補注井,爰以量測通過引水濾層之入流量推估地下水補注量,截至113年4月底為止已補注地下水約160.42萬噸,每日地下水補注量如圖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