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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災暨旱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檢討精進措施水利防災組

  發刊期數:第0605期/ 發布日期:113/08/16

在全球氣候變遷影響之下,氣候變化更趨極端,根據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TCCIP)的研析,臺灣面臨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帶來的挑戰,包含降雨強度增強及天數集中,加劇颱風豪雨引發的水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而降雨分布不均及用水需求增加之下,導致乾旱、森林火災、糧食生產及用電需求增加等風險提升。

經濟部為水災旱災災害主管機關,依據「災害防救法」第19條及「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救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另每兩年對主管業務計畫應進行重新勘查、評估,以檢討修正該計畫。

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參考行政院核定之113年至117年「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於113年1月9日邀集專家學者、各部會、地方政府及本署所屬機關等相關單位共同研商修訂「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旱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以落實計畫規劃達成之重點工作,俾能減少災害發生及民眾生命財產損失,進而建立具備災害防救韌性之城鄉及國土,邁向永續發展,後續將依程序於113年4月底前提報災害防救會報審議,預計113年8月完成核定及公告。

本次水災旱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之主要檢討精進措施重點摘述如下:

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修訂重點-新增「沿海低窪洪患熱區治理,與水共生、流域承洪」

說明:臺灣西南沿海村落等地區,因地勢低窪,加上長期地層下陷颱風豪雨時若又適逢大潮,易排水困難造成嚴重淹水,爰實務之治理方式應從「不淹水」強化防洪的水患治理模式,轉向「不怕水淹」以強化「耐淹力」之治理模式。需透過地方空間配置以分散逕流等調適措施,搭配環境的規劃設計來規劃耐淹、韌性之環境,跳脫傳統「防洪」思維,調整為「與洪水共存」的淹水調適策略。

一、    束洪禦洪轉為與水共生。

二、    水道承擔轉為流域承洪。

 

旱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修訂重點-新增「水資源穩定供應國家級戰略」

說明:鑒於109年至110年間百年大旱之抗旱經驗,且111年至112年旱象更趨嚴峻,需研擬緊急抗旱水源計畫,以逐步提升應變層級並透過各單位的提前部署與即時應變,為可能面臨冬雨、春雨偏少的最壞狀況做好準備。另因應全球氣候極端化趨勢,需要結合更即時及準確的氣象預報資訊,提前做好各項防旱調度措施,並透過流域整體經營管理、打造西部廊道供水管網、強化科技造水及旱災預警能力,在旱象未發生前,即全力防止及降低發生的可能性。

一、    建立臺灣氣象乾旱指標監測系統,掌握機先。

二、    強化流域整體經營管理,提升水資源利用率。

三、    打造西部廊道供水管網,跨區調度。

四、    科技造水創造保險水源,科技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