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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白河水庫繞庫防淤工程」用地案協議價購南區水資源局

  發刊期數:第0409期/ 發布日期:109/11/13

由於白河水庫淤積情況嚴重,爰規劃新建繞庫渠道,將集水區高濃度含水流於進入水庫前,繞道排放至下游河道。完成後可增加水庫整體水力排砂量,再配合各項排設施聯合操作,可維持水庫庫容,降低缺水風險。爰在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建設」項下「白河水庫後續更新改善工程計畫第一階段」項下辦理「白河水庫繞庫防淤工程」。

本工程用地共有136筆,面積10.4018公頃,多為南區水資源局經管土地,部分為未登錄地,私有地部分計有10筆,面積0.2445公頃。用地取得前置階段程序為計畫核定、規劃測設、勘選用地、基本設計報核、舉行公聽會、確定用地範圍、興辦事業計畫奉准等;然後再進入用地取得階段:釘樁點樁、地政測量分割、蒐整地籍相關資料、取得同意變更文件、價購市價查估、地上物查估、協議價購、召開用地協議價購會議、送地方政府評定徵收市價、申辦徵收等。

  • 白河水庫繞庫防淤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會議_簽到白河水庫繞庫防淤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會議_簽到
  • 白河水庫繞庫防淤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會議_開始白河水庫繞庫防淤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會議_開始

本工程用地案依上述程序辦理取得作業,過程中,與以往較不同之處概述如下:

一、106年初步規劃工程路線時,即以符合土地法規要求之精神,勘選適當用地及範圍,優先使用公有地,私有地劃設則盡可能最小化及以不產生畸零地為原則。這對於日後整體用地取得作業之成敗,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

二、各項工作均提前準備,如提早蒐整地籍資料,先行尋洽地主溝通,配合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並提前完成等,對於後續公聽會舉行、土地分割及地上物查估等現場作業均有莫大助益。

三、本工程私有土地雖僅10筆,然其土地權屬甚為複雜。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已死亡,須向戶政機關查明其所有合法繼承人,以及製作繼承系統表,並須向地政、戶政、稅捐機關查明其最新聯絡地址;亦有部分持分所有權人有假扣押及抵押權登記,多避不見面,致尋訪協議甚為困難。

四、經積極努力與地主協議後,同意價購面積比例達71.69%,其餘未同意價購者,皆因土地遭假扣押或所有權人死亡無辦理繼承所致,爰依法採徵收程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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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河水庫繞庫防淤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會議_說明白河水庫繞庫防淤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會議_說明

近年來用地徵收案件之審查日趨嚴謹,目前公共建設用地私有地明顯減少,且其中逾大部分係以協議價購取得,期能提高對民眾財產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