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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再生水推動願景及辦理情形劉尚儒

  發刊期數:第0106期/ 發布日期:104/01/23

  有鑑於台灣水資源蓄存不易,隨氣候變遷,降雨不穩定,水資源豐枯分配不均日趨嚴重,目前世界各國漸漸針對水資源之運用採取戰略性思考,以多元性之開源方式及大量推廣節約用水、減漏等節流性措施予以因應。水利署在未來水資源運用上亦是採多元化策略來因應,一是多元化水資源開發,包括雨水貯留、廢污水回收利用(再生水)、海水淡化、地面水資源開發、地下水補注再利用人工湖泊利用等方面;另外針對既有蓄水設施在策略上採行永續利用之戰略目標,在手段上進行清淤、增建排設施等,以維持庫容穩定供水;在節約用水方面,則朝向管線止漏、推動節水型設施及教育民眾養成節約用水習慣等方面著手。

  多元化水資源開發中,再生水較不受天候影響,能源需求亦低於海淡,水利署亦將廢污水再生利用視為重要的水資源開發項目,水利署自民國96年起推動我國再生水相關施政規劃,就政策法規、調查規劃、模廠驗證、技術研發、公眾宣傳及產業育成等6大方向,分階段逐步進行相關基礎研究,迄今已執行超過90件研發計畫,並包含楠梓加工出口區水再生利用1,800CMD實廠驗證,其成果亦已獲政府各單位重視。水利署並規劃以都市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工業區廢水處理廠放流水、工業用水大戶放流水及生活污水大戶回收水等四股水,訂定「民國120年時,再生水供應量達120萬噸/日,佔公共給水量之10%」之政策目標,該再生水量約略等同於500萬人之自來水使用量。

  各國多將再生水用於農業(美國、中國大陸)、民生次級(日本)、地下水補注(以色列)、及工業用水(南韓、新加坡),惟就我國情而言,都市污水可能混有工業廢水,依目前經濟可行之水再生處理技術,並無法保證微量污染物質之去除效果,若將其再生為農業灌溉用水、地下水補注,甚至混入水庫成為間接飲用水等仍有疑慮,水利署爰將再生水之使用定調為供應工業用水為主(冷卻、鍋爐、製程)、民生次級用水為輔(沖廁、非食用植栽澆灌用水)之策略,故再生水廠之設置,宜以就近供應為工業用水為首要推動方向。

  目前我國較大型之都市污水處理廠中,北市之迪化(約每日50萬噸)、內湖(約每日15萬噸)、及新北市之八里(僅為初級處理,約每日120萬噸)之水量雖大,惟其距離主要用水端桃園市、新竹縣市內之工業區、科學園區均動輒超過40公里以上,其輸水管線成本甚高,不具經濟效益,而高雄中區污水處理廠僅為初級處理,並無足夠用地面積擴建為再生水廠。依據產水量、距用水端距離等綜合考量,水利署與內政部營建署規劃將台中、台南、高雄等高缺水風險區之福田、豐原、安平、永康、鳳山溪及臨海等6座污水廠,作為再生水示範推動案例,由污水下水道經費優先推動為再生水廠,獲行政院支持,並特別指示成立跨部會協調平台,以105年推動至少1再生水廠實廠營運為努力目標。

楠梓加工出口區再生水模型廠產水外觀

  台灣囿於水資源蓄存不易,復隨氣候變遷致降雨不穩定,水資源豐枯分配不均日趨嚴重等問題,故水資源效率化利用為水利署未來穩定供水之重要施政方向,其中再生水利用為其重要的一環,如能提高民眾理解再生水甚至願意使用再生水,將有利於我國水資源之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