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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地層下陷初具成效 因應水情狀況不理想仍應審慎防範

  發刊期數:第0107期/ 發布日期:104/01/30

為有效遏止部分地區因長期以來由於產業發展、土地利用與水源供應間未能平衡考量,致超抽地下水而引發地層下陷及其所衍生災害,水利署歷年來陸續與相關單位共同積極推動「地層下陷防治執行方案」、「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計畫」及「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等各項防範與治理措施。依水利署103年地層下陷檢測結果(圖1)顯示,全台顯著下陷面積(指年下陷速率超過3公分之區域)從90年之1,529.2平方公里減少為326.7平方公里,目前下陷較明顯之彰雲地區則從1,018.5平方公里減少為309.1平方公里,由此可見,地層下陷防治工作已有成效。

水利署103年度完成臺北盆地、宜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屏東等7區,總計2,313公里之水準高程檢測,並每月蒐錄51口磁感應環分層式地層下陷監測井,及12站GPS衛星追蹤站,以掌握各地區之年下陷速率及持續下陷面積變化情勢,其中彰化縣、雲林縣及屏東縣為地層下陷較顯著之地區如下圖,臺北、嘉義及臺南地區則持續趨緩,宜蘭縣僅有局部區域發生下陷,各地區概況如下:
  1.臺北地區最大下陷速率為1.5公分/年,顯著下陷面積為0平方公里。

  2.宜蘭地區最大下陷速率為3.3公分/年,顯著下陷面積為0.01平方公里,主要發生在蘇澳鎮。
  3.彰化地區顯著下陷面積為1.5平方公里,主要分布於溪湖鎮與溪州鄉,最大下陷速率為3.4公分/年。
  4.雲林地區顯著下陷面積為307.6平方公里,分布於虎尾鎮、土庫鎮、元長鄉、褒忠鄉、二崙鄉、崙背鄉、東勢鄉、四湖鄉、水林鄉、大埤鄉及北港鎮等11個鄉鎮,最大下陷速率為6.1公分/年。
  5.嘉義地區僅在六腳鄉、東石鄉、布袋鎮與義竹鄉有部分區域下陷量約在1至2公分/年,顯著下陷面積為0平方公里。
  6.臺南地區僅北門區、學甲區與鹽水區有部分區域下陷量約1至2公分/年,顯著下陷面積為0平方公里。
  7.屏東地區顯著下陷面積為17.6平方公里,分布於佳冬鄉及林邊鄉,最大下陷速率為4.7公分/年。

90至103年間臺灣地區最大下陷速率及顯著下陷面積變化歷線

  經分析地層下陷較顯著地區可能之成因整理如下:

  1.宜蘭地區顯著地層下陷面積很小,但該最大下陷量之檢測點為近年重複發生點位,鄰近之大型觀光飯店應列為持續觀察對象。
  2.彰化溪湖地區主要壓縮層為較淺土層,可能與農業及畜牧產業活動有關;溪洲地區主要壓縮層則為較深土層,研判與鄰近之工廠用水有關。
  3.雲林地區下陷速率超過5公分/年的區域(包含四湖鄉、元長鄉與土庫鎮),其103年度枯水期(1 ~ 4月)雨量84公釐為近6年次少年份(100年70公釐為最少),該期間地下水水位洩降量則為近六年最大,經現場訪查,前述範圍內土地利用多為農田與畜牧業,可能因雨量減少使得抽水需求增加,導致地下水水位洩降量增大而造成下陷情形較102年增加。
  4.屏東地區除降雨條件不佳外,沿海地區養殖漁業大量抽水應為地層下陷顯著地區主因之一。
 

 90至103年間彰雲地區最大下陷速率及顯著下陷面積變化歷線
  
  
經由相關單位之努力,近年地層下陷顯著地區已較民國90年大幅減少,然有鑑於103年之豐水期降雨不多,近期供水情勢相當嚴峻,將請相關單位加強地下水使用管制,並籌謀其他相關防治因應措施,以防範104年因水情不佳,而致地層下陷有擴大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