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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保護區水源安全 水質水量保護區巡查系統啟動

  發刊期數:第0109期/ 發布日期:104/02/13

  為確保113處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安全潔淨,有效防範貽害水質水量情事發生,已初步完成舉發及查緝違反自來水法第11條案件管控機制,針對保護區內巡查、舉報及查處工作橫向聯繫及追蹤管制,特別成立水質水量保護區管制事項協調會報,請自來水事業基於保護區申請劃設單位辦理巡查,地方政府(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個案所涉及目的事業法規查處,並設置單一聯繫窗口提供案件最新查處情形彙整,再透過會報會議召開,進行協商及追蹤列管。

  前項協調會報,自民國100年開始至103年底,累計已召開7次會議,期間遭遇許多問題。就此等問題,故水利署建置「水質水量保護區巡查系統」,透過本系統e化之管理介面,規劃及建置相關標準作業流程及表格,讓巡查單位及巡查人員,利用離線版功能及運用現代化科技,如iPad及平板等內建衛星定位、拍照及無線網路等功能,不僅自動繪製巡查路線、在處理疑似違規案件舉報或查處單位所送查處情形,是否有水質污染疑慮之確認作業時,均可顯示系統時間、拍照地點之坐標、違規類型及描述等,均在同一表單內完成,俟至有網路(WIFI)地點再上傳後即可,且巡查單位或人員均可事後檢視相關電腦紀錄。

  至於查處單位作業上,疑似違規案件一經巡查單位舉發後,系統將電郵通知查處單位單一聯繫窗口,再分派予查處單位,查處單位如有填報最新查處情形時,系統可電郵通知巡查單位及查處單位單一聯繫窗口,且因有相關單位公文日期及文號可供比對及追蹤;另,水利署幕僚作業,於召開協調會報會議時,僅需自系統下載相關案件時,即可進行追蹤列管。因此,各機關間均可快速反應及橫向聯繫,有效嚇阻水質水量危害疑慮,確保水源安全。

  水利署續依協調會報第7次會議決議,於103年12月12日下午1時假逢甲大學舉辦「水質水量保護區巡查系統」教育訓練(現場上課情形,如圖1、2),參訓對象以自來水事業、地方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及巡查志工為主,期許透過實機操作了解系統相關流程及各司權責;本系統初步建置首頁(如圖3),並於104年1月正式開通,未來更朝向提供一般民眾、媒體或NGO團體等等有心志工,上網舉報功能,並將相關關切案件之最新查處情形,適度提供檢索功能,期許透過程序之公開透明,一起守護水資源。
「水質水量保護區巡查系統」教育訓練「水質水量保護區巡查系統」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