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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特局落實行政與技術分立,提升建築物簡易室內裝修許可核發效率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發刊期數:第0423期/ 發布日期:110/02/19

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下稱「水特局」)轄管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範圍內之室內裝修審核及竣工查驗業務,係於民國91年9月2日委由臺灣省建築師公會臺北縣辦事處(現已更名為「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依「臺北縣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作業事項規範」(新北市政府改制後訂定「新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作業事項」)規定,審核及查驗轄管建築物室內裝修申請案件,並辦理迄今。

  • 審查核發簡易室內裝修許可證及室內裝修竣工查驗合格證明審查核發簡易室內裝修許可證及室內裝修竣工查驗合格證明

惟簡易室內裝修為「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中所訂定之簡化申辦程序,仍屬室內裝修之範疇,於「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3條明定得向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報開工及申請審查許可。為持續加強推動審查機構審查機制,落實專業簽證,水特局爰自109年10月1日起再賡續借重新北市建築師公會充沛之專業人力資源,協助辦理簡易室內裝修許可內容等相關審查作業。即對於民眾申請建築物簡易室內裝修案件,有關技術部分續請新北市建築師公會指派具資格人員檢視相關文件並查驗合格後,水特局僅就行政事項確認是否符合申辦內容後,即予核發簡易室內裝修許可證及室內裝修竣工查驗合格證明,有效整合人力資源,縮短簡易室內裝修許可核發時間,提升行政效率更臻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