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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員山子分洪工程完工及基隆河整體治理張炎銘先生

  發刊期數:第0119期/ 發布日期:104/04/24

  2005年7月,從台北縣瑞芳鎮開鑿的、可分流基隆河洪水最多達每秒1,310立方公尺的員山子分洪工程總算正式完工了。這條全長2,483.5公尺、內徑12公尺,經基隆山西麓,於台2線79公里處入東海的分洪隧道是極少數未完工就使用的水利工程。事實上,提前使用還不只一次,從2004年的9月11日豪雨、10月25日的納坦颱風及12月3日的南瑪都颱風,都是在隧道襯砌尚未全面完成前,就不顧損失提早使用(尤其是納坦颱風將隧道內資材、機具、鋼模沖至出口消能池),造成原應在2004年10月4日就該完工的工程,因此而延宕至2005年7月;而會這麼急,是因為這條分洪道是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中最重要的一項工程,它的功能是讓基隆河自介壽橋以下可達到二百年重現期的保護標準。

  基隆河淡水河三大支流之一,台北地區防洪整體計畫(參閱1999年12月)不是該包括在內嗎?但當時的台北地區防洪計畫基隆河只是關渡到松山這段,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1987年琳恩颱風、1998年瑞伯、芭比絲颱風、2000年象神颱風、2001年納莉颱風都造成基隆河兩岸嚴重損失,基隆河的整體治理顯得迫切而重要。員山子分洪

  基隆河在台北市改制為直轄市後,南湖大橋以上屬於省管河川,南湖大橋以下到中山橋卻屬市管區段(中山橋以下已在台北地區防洪計畫內完成),而依照行政院核示,各河段的治理規劃之釐訂與實施,均各自負責,因此基隆河的整體治理因此必須話分兩頭。

  先說台北市。由於南湖大橋下游基隆河河道蜿蜒、坡度平緩,右岸又少堤防(本河段內原僅有大直堤防),琳恩颱風時,洪水從內湖的缺口灌入,造成嚴重水患,市府因此分二期整治,第一期自1991年11月開工、1994年6月完成,經費437億元,主要是防洪體系的建立與截彎取直後新舊河道的轉換,除中央補助外並以特別預算支應;第二期自1993年11月開始、1996年底完成,經費1,142億元,主要是新生地的開發,故由平均地權基金預算支應,雖然耗資不貲,但除了解決水患外,中山橋改建、環東(天母)快速道路完成等,也促使交通流暢。截彎取直後產生277公頃新生地,也促進都市發展;而河川地的整理綠化,也讓市民多了休閒遊憩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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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府部分,雖然水利局於1989年完成「基隆河治理基本計畫(南湖大橋-八堵橋段)」、1993年完成「基隆河治理基本計畫(八堵橋-候硐介壽橋段)」,但河川治理涉及雨水下水道、橋梁、都市發展與集水區土地利用等,牽連甚廣而難以施行。行政院乃於1998年指示,由當時的臺灣省政府水利處整合相關計畫,並訂定整體治理計畫,分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於1998年至2001年先辦理「基隆河初期治理工程」,興建護岸堤防長約22.82公里,疏濬河道土方約365萬立方公尺,使能通過10年重現期的洪水;第二階段再實施整體計畫,使基隆河能達到二百年重現期的保護標準。

  2000年4月,經濟部水利處提報「基隆河整體治理方案」至行政院,行政院指示應優先推動員山子分洪,並於翌年先核定員山子分洪計畫;接著在2002年5月核定「基隆河整體計畫(前期計畫)」,立法院亦配合通過特別預算,計畫總經費約316億元,自2002年7月開始,至2005年5月完成。而為了加速趕工,水利署將轄區河段區分為11個防洪區段堤防工程,動員8個河川局人力,融入生態工程理念,並以3D動畫模擬工程完工景象爭取居民認同,堤防工程提早在2004年12月完成,只是前期計畫完成後,經評估後期計畫可以暫緩而未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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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疏洪與分洪:二者名稱雖不一樣,但都是以分流方式,把主河道超出負荷的洪水引流出去,以降低水位,減輕可能的洪災,適用於保護都市精華地區。若要明確區分二者,可說:分流後洪水再歸入本流,可稱為疏洪,例如「二重疏洪道」;分流後洪水獨立入海或引入其他河道,稱為分洪,如「員山子分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