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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通盤檢討 促進回饋費合理運用水利署保育組

  發刊期數:第0182期/ 發布日期:105/07/08

  自從102年度訂頒「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提報分類表」以來,各地方政府對於如何提報符合自來水法規定之計畫已有辦理依據,除有效防止錯誤支用,並將經費運用於有助於地方公益、公共建設及居民福利事項。

  有鑑於該分類表實施已逾2年,為能更貼近地方需求,自105年啟動通盤檢討作業,廣徵各地意見,期能在符合自來水法之規範下,能提出更多元之公共福利及保育事項。

  目前各方意見陸續彙集中,後續將與各單位協商後陳報實施。本次通盤檢討作業,除了朝多元化邁進外,將以引導保育與回饋並重之措施為重點。

  目前規劃之項目,將著重於低衝擊開發或具有節水省水概念之公共建設或設施,並洽詢相關保育、生態團體研究納入「環境信託」之可行性,以及獎勵巡查及檢舉不當開發等措施,期使合理運用回饋費,促進保護區水資源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