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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推動架構水利規劃試驗所

  發刊期數:第0129期/ 發布日期:104/07/03

  水利署為因應都市急遽發展及全球氣候變遷的雙重的挑戰,刻正推動流域整體治理規劃,基於流域綜合治水之理念,讓土地恢復對雨水之天然蓄留功能,增加入滲、減少逕流;並在下游河川排水匯流點進行出流管制,超過設計基準之逕流,應設法分擔於流域內,此為水道與土地共同肩負洪水防護之責任,其可建立都市的水綠網絡,培養對洪水的適應力與提升都市的韌性,打造不怕水淹的城市。

  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工作推動目前水利署已完成線的治理,係由水道管理機關依流域土地利用現況完成水文分析;而後檢核現況水道可通洪流量,並合理評估透過綜合治水與多元工法進行水道治理;最後,完成設計基準下之計畫流量分配,並完成該河川排水之治理計畫,核定之治理計畫可做為水道管理機關執行治理工程之依據,亦可據以推動後續出流管制相關工作,包含各類排水及土地開發之出流管制

  國內河川、區域排水、都市排水、坡地排水及農業排水排水設施主管機關不一,故各類排水出流管制目標需透過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商,以逕流分擔的措施與手段達成面的治理。以中央而言,考量各部會間之權責分工,為利逕流分擔出流管制落實,水利署已於「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內研擬「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執行計畫」,訂定相關作業方式及流程,作為地方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出流管制逕流分擔之依據,並依法要求地方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配合,研擬合理的逕流分擔因應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而水利署可提供專業的協助。

 

圖1 流域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推動架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