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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第四批次案件提報作業啟動 持續建構友善親水環境空間河川海岸組

  發刊期數:第0345期/ 發布日期:108/08/23

水利署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自106年10月開始推動迄今,共核定三批次案件計290件,部分案件已陸續完工展現成效(如附圖)。為擴大辦理成效,水利署已於108年5月29日邀集相關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召開會議,宣布啟動第四批次案件提報作業,並於108年7月15日再度邀集相關單位研商提報作業程序及辦理時程。本批次提案主軸以結合地方創生內涵、友善生態環境及水環境大賞競賽得獎縣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優先提報,並以無辦理水質改善必要之水環境營造類為主,以彰顯水環境改善計畫整體辦理成果,建構友善親水環境空間。

水利署推動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自106年10月核定第一批次案件66件、107年3月核定第二批次案件128件、108年6月核定第三批次案件96件,合計共核定290件。第一批次核定案件已陸續完工並展現成效,第二批次案件持續辦理中,預計於109年陸續完成展現成效,第三批次案件各縣市政府刻正辦理規劃設計,預計於108年底前完成發包。本(第四)批次案件要求各縣市政府推動過程必須落實生態檢核作業、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等工作;案件資料(如核定案件名稱、內容、地方說明會及預定辦理時程進度、經費、預期成果及督導紀錄等資料)可在水利署及各縣市政府所建置專屬網站查閱及瞭解。相關案件將陸續於109年底完工,屆時將提供更多友善親水環境,供民眾休憩。

另為延續水環境改善績效及擴大計畫效益,第四批次案件提報條件如下:

1.「重要政策推動類」:具結合地方創生計畫內涵、精神。

2.「生態環境友善類」:具營造友善生態環境,增加棲地復育功能。

3.「水環境大賞加碼類」:屬「2019全國水環境大賞」競賽獲獎加碼補助之提案。

4.「其他水環境改善類」:現況水質條件屬中度污染以下或已列計畫改善,無辦理水質改善之必要者。

至於本批次案件提報作業、審查、現勘、召開說明會及評分作業等相關前置作業預計於108年底完成後,各縣市政府將賡續辦理發包施作,屆時將打造更多具有親水與結合周邊地景環境改善之水岸融合優質生活環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