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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即將邁入第二期擴大治理階段水利署河海組

  發刊期數:第0151期/ 發布日期:104/12/04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期程為103~108年,總經費660億元,其中由水利署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經費為420億元,分6年三期執行,主要目標為改善淹水面積320平方公里,增加保護人口120萬人。

  第一期(103~104年)預算58.35億元,已核定辦理治理工程290件、應急工程167件,非工程措施(包括協助地方成立水患自主防災社區47處、增購移動式抽水機39台、水情監視系統93件等)。

  截至104年度10月底止,應急工程167件已完工94件,將督促相關縣市政府趕辦於104年底全數完工;治理工程部分,因大部分需辦理用地取得工作,第一期就無用地問題之治理工程已發包93件,至10月底止已完工19件;用地取得案件為本計畫第一期推動之重要工作,預計至104年底將完成70件用地徵收案,經過各縣市政府趕辦與水利署相關河川局的追蹤督促,至10月底已完成40件,餘30件已送內政部,俟內政部審查通過後即可公告、發價。流域綜合治理第二期工程嘉義勘評

  水利署於每月召開之進度管控會議,已請各河川局預先做好相關之治理工程測設工作,俟進入第二期(105~106年),即可著手辦理發包與施工,及早減輕水患威脅。

  為加速計畫推動,水利署已完成105年度應急工程勘評作業,刻正研擬執行計畫書提送審查工作小組審議,第二期治理工程部分刻正辦理勘評程序中,預計於11月底前完成全國各縣市提報之勘評作業。

  而本計畫第二期(105~106年)預算210.65億元,已於104年10月15日立法院財政、經濟、內政聯席會審查通過,俟送大會通過與總統公告後,即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