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之文字說明
手機版選單
search
搜尋
進階搜尋
訂閱 Rss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主題式查詢
近期電子報
水利期刊
舊版電子報
水利署電子報
熱門關鍵字
上方連結
下方連結
訂閱 Rss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
水利署電子報
水利署電子報
_
上方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search
搜尋
進階搜尋
熱門關鍵字
主題式查詢
近期電子報
水利期刊
舊版電子報
水利署電子報
訂閱
取消
:::
首頁
近期電子報
近期電子報
訂閱 Rss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退休人員(兼)支領退休金領受權相關規定
水利署人事室
發刊期數:
第0153期
/ 發布日期:104/12/18
銓敘部
104年11月3日部退三字第1044033900號令以,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再任該部100年7月14日部退三字第10034077221號令所定「非僅承攬政府機關(構)業務之團體、個人」所僱用之全職工作,且任職期間所領薪資確實證明全部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者,應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2款及其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停止月退休金並停辦優惠存款。
相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