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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水利建造物檢查成果 水利署赴縣市政府督導水利署顏瑞元

  發刊期數:第0154期/ 發布日期:104/12/25

  為落實水利建造物維護管理事項,發揮防汛功能,水利署於每年防汛結束前,均邀請專家、學者赴各縣市政府督導,以期推展水利建造物檢查工作制度化及優化。

  水利署104年度10月19日至11月19日間赴21縣市政府進行水利建造物檢查工作督導,內容涵蓋「法規」、「教育訓練辦理過程」、「河川排水基本資料建置」、「安全維護手冊之編製」、「定期及不定期檢查」、「清淤、疏浚及周邊環境維護」、「巡查紀錄」、「防汛備料、移動式抽水機維護及破堤施工」、「維護管理計畫與執行」等項目之辦理情形。經過這幾年水利署親赴各縣市政府面對面的溝通及努力,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後續追蹤改善工作,已逐步顯現成效。對於已建立SOP的縣市政府,在滾動式管理及精益求精的機制下,具有歷史意義的水利文件及工法得以保留,經驗得以傳承。

  雖然部分縣市由於人員更動頻繁,承辦人員對水利建造物檢查工作不甚熟悉,亦不瞭解其重要性,使得檢查成果不如預期。水利署希望藉由制度的建立及工作流程標準化,在督導的過程,專家學者及水利署同仁提出之建議,能夠逐步加強其水利建造物檢查工作領域的知識與作為,提昇其專業能力。
水利署於督導同時,對21縣市政府檢查工作成果辦理評分,經彙整各委員評分結果,獲得前5名殊榮之縣市分別為:臺北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新竹縣政府及高雄市政府,水利署除函請獲得前5名之縣市政府就辦理檢查工作同仁予以敘獎,並於「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5年度工程補助經費內,增加補助額度,以鼓舞其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