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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取得積極辦 工程推動無障礙土地管理組

  發刊期數:第0403期/ 發布日期:109/10/02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及變革後,民眾權益受到更多的保障,但用地徵收卻更形困難,為利水利署所屬機關辦理用地取得,遂編製協議價購會議、陳述意見書等用地取得所需資料範本,供所屬機關參考;今(109)年度用地取得案件,皆已由縣市政府完成評定徵收補償市價,水利署並據以依照協議價購市價訂定原則如期完成協議價購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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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已於本(109)年度辦理數場「水利工程用地取得法規宣導研習會」,邀請具地籍測量、都市計畫變更等用地取得相關實務經驗人員擔任講師,針對水利工程用地取得各階段需注意事項,及相關函釋與法令規範加以整理,除可透過研習使同仁進行交流與互動,達到知識交流與傳承外,亦有利相關作業推動。

為掌握工程用地取得情形及以系統整合相關業務流程,水利署已建置資訊系統控管進度及經費支用情形,以落實e化政府計畫管理。另為利本(109)年度徵收計畫書儘速通過審核,提升用地費預算執行率,水利署除依規定訂定各項用地作業期程進行控管外,並持續與內政部溝通協調,積極洽辦徵收計畫書陳報作業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