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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月23日-自由日的悲劇張炎銘先生

  發刊期數:第0176期/ 發布日期:105/05/27

  1月23日是世界自由日,源起於韓戰期間,被聯合國軍隊俘虜或投降的二萬餘名戰俘中,有14,235名中國「志願軍」戰俘不願被遣返大陸,而選擇前往臺灣。這些「韓戰義士」分三批,第一批於1954年1月23日由基隆上岸抵台,我國因此特設「一二三自由日」來紀念這個「從共匪手中解救大陸同胞」的事件;其後並在泰國曼谷舉行的「第一屆世界反共聯盟大會」中通過自由日,1993年則改名為「世界自由日」。

  不自由,毋寧死,大家琅琅上口。水利署人事室某前主任告訴我:公務生涯極不自由,後來特地挑選這一天提早退休。而早期擔任「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理事長、「世界人民反共聯盟」主席的谷正綱,在這一天握緊拳頭、高呼反共口號的新聞也是我青少年時鮮明的記憶之一。

  但1981年的自由日卻發生一件悲劇。那時高中期末考結束,台北外雙溪邊擁擠人潮,有超過600名老師跟學生放鬆心情,來此烤肉、玩水,沒想到無雨的晴天竟然碰到洪水宣洩而下,造成15人死亡的水難。

  經過調查,是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第三淨水場在上游河床上築了堤,將水攔儲起來,供士林區外雙溪等地用戶飲用。水長約二百公尺、寬約三十公尺,滿水水深約四公尺。

  自來水廠的技工要清除淤積在水庫的雜物,怕麻煩,竟然沒有事先廣播,就開水閘門放水,便宜行事的結果,造成致命的錯誤。後來除了水廠5名人員被判刑外,台北市府賠償每位罹難者每人1百萬元,自來水事業處處長許整備辭職獲准,教育局局長黃昆輝也自請辭職,但獲得李登輝市長慰留。


【補充說明】放水警報:經濟部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公告所主管災害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其中水庫洩洪警報訊號,是以語音廣播水庫洩洪警報內容(含洩洪時間、可能洩洪量及注意事項)三至十分鐘,於水庫洩洪前每間隔十分鐘至二十分鐘發布一次,並視實際情況持續發布之。

  至於發布時機,依據各水庫運用規則所訂時機發布;未訂有水庫運用規則者,則應於水庫洩洪開始一小時前發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