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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集攔河堰第一次定期安全評估工作流程中區水資源局

  發刊期數:第0191期/ 發布日期:105/09/09

  集集攔河堰位於南投縣集集鎮濁水溪中游林尾隘口之混凝土壩結構物,藉由抬高水位引用河川逕流水量以供應下游南北兩岸彰化、雲林面積約10萬公頃農田灌溉用水,以及提供雲林離島工業區工業用水與雲林地區民生用水等,肩負濁水溪流域之水源統籌調配及聯合運用等整體水資源控制樞紐。依據集集攔河堰運用要點規定中區水資源局水庫管理機關,負責操作維護管理。

  中區水資源局集集攔河堰管理中心所轄包括集集攔河堰蓄水範圍、南北兩岸聯絡渠道(新建段)等範圍之水利建造物與附屬設施。其中集集攔河堰蓄水範圍水利建造物,包括攔河堰體(溢洪道、排道、魚道、閘墩、頂橋梁及南北引道等)、南北岸進水口引水渠道、南北岸沉砂池蓄水範圍周遭之圍堤及邊坡等設施(北側以林尾、劉厝圍堤為界;東側以集鹿大橋下游蓄水範圍為界、番子寮圍堤地界;南側以小嶺產業道路為界;西側至南、北岸沉砂池範圍,以上所定範圍以轄管用地界內為原則)等。

  依據「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第17條第1項第3款規定,水庫正常使用營運期間一定周期(5年)需辦理整體定期評估,相關工作內容與要求原則須參照「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蓄水引水建造物篇」等之規定辦理。水庫安全評估工作範圍較為廣泛,包含土木、水利、地質、地震、大地、機械及電機等相關專業知識及儀器設備,因此本工作大致可分為:
 一、安全資料複核、評估及資料檔之更新;
 二、現地檢查與評估;
 三、補充調查及試驗;
 四、校核分析與評估;
 五、潰壩演算及災損評估等項。
攔河堰及附屬設施位置圖

  安全評估相關工作流程大致如下:
  安全資料之蒐集、整理及複核,主要係在進行現地檢查前,藉複核過去有關本攔河堰工程之設計、施工及維護運轉期間之資料與紀錄,以求充分瞭解整個攔河堰蓄水範圍之狀況,俾利現地檢查之進行,並將其與現行最新之方法或標準比較評估後,從中發現可能影響安全之潛在問題。

  完成上述基本資料之複核工作並對攔河堰工程之情況充份瞭解後,即進行現地檢查工作。檢查時,分別依地質、基礎、邊坡、體、附屬結構物、水工機械、機電設備、監測儀器及周圍環境等逐項加以檢視,有異常及可疑之處即予以記錄或拍照,以供評估之用。若以上基本資料複核及現地檢查工作尚無法充分析評估或經評估有進一步補充調查及試驗需要者可採破壞或非破壞檢測方式來獲得更完整之相關構造物或地質環境資料。

  校核分析工作於基本資料複核或現地檢查完成後,如發現過去使用之資料、規範或分析方法有不足或不合時宜,有影響建造物安全或功能之虞,或完成基本資料複核、現地檢查及補充調查工作後,認為需進一步分析始可確認設施安全狀況,可重新補充新資料並利用目前使用之標準、規範與方法加以分析。

  潰壩演算及緊急應變計畫為考量潰壩成因及情境分析提出適當假設,作為潰壩模擬演算案例,進行潰決模擬、河道洪水演算、洪犯區淹水演算等項目;演算結果如因水庫因素無造成下游洪患淹水,則需辦理災損評估及擬訂潰壩緊急應變計畫。最後根據上述所有之工作成果加以綜合檢討與評估後,做成結論與建議,提出綜合性評估報告,以供中區水資源局辦理後續工作之參考。

  另為利中區水資源局及相關單位管理人員能瞭解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工作相關規定、規範、相關技術及中區水資源局安全評估執行方式,提升所管業務職能及落實水利建造物安全管理,亦透過講習會方式實施教育訓練,俾利國內各水庫管理單位參與及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