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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啟動災修準備 並加速復原工作河川海岸組

  發刊期數:第0197期/ 發布日期:105/10/21

  105年截至9月底止,台灣歷經數次天然災害(如0206高雄地震、尼伯特、莫蘭蒂、馬勒卡、姬及艾利颱風),造成部分水利設施災損,水利署所屬各河川局業已全面動員投入經費、人力、物力進行搶險搶修復建作業,以期儘早恢復設施原有防洪功能,維護百姓生命與財產安全。

  為因應颱風豪雨常造成中央管河川、區排、海岸之堤防護岸及相關設施損壞,水利署河川局汛期前即會先行辦理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契約)發包作業,以利颱風豪雨來臨前,針對有致災疑慮河段先行辦理預防性搶險工程,災中辦理搶險及於災後辦理搶修工程,降低洪患造成生命財產損失。105年度截至9月底止,各河川局搶險工程已全數完工,搶修工程計已完工4件,其餘4件辦理測設及施工中。

  完成緊急搶險搶修工程後,如尚未能恢復設施原有防洪禦潮功能,則各河川局會賡續辦理復建工程。105年度截至9月底止,已核定復建工程6件,目前辦理工程測設及發包前置作業中;莫蘭蒂、馬勒卡及颱風造成災損,預計再辦理17件復建工程。

  水利署為降低天然災害造成之災損,現行作法係在天然災害來臨前,針對有致災疑慮河段先行辦理相關保護及加強措施,降低災損發生情形;於天然災害發生時,藉由搶險工程,確保災情能即時控制以減輕民眾災損;並於災害發生後,透過民眾查報、監視系統監控及各河川局啟動巡查機制,進行災損設施搶修復建工程,以恢復設施原有防洪禦潮功能,俾利抵禦下一次洪患侵蝕,達成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