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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災害損失評估於災害風險管理之應用水利規劃試驗所

  發刊期數:第0248期/ 發布日期:106/10/13

  台灣因為地理環境與水文特性,颱洪災害經常發生,如何進行災害風險管理為重要課題。災害風險管理可分為災前風險管理與危機應變兩個部分。災前風險管理包含減災整備、監測、預警,危機應變則包含災害發生後之應變、評估、復原與重建,整體可稱之為災害管理循環。其中減災整備、評估、復原皆與災害評估相關。

  過去國內研究發展多著重於水文與水理,災損評估則多以60年代的研究成果進行分析,且鮮少於政策上之應用。自102年起,陸續發展各土地利用類型之淹水損失評估模式,並於去(105)年完成洪水災害損失評估系統之建置,系統中可進行洪水災害損失分析與規劃案效益評估。不僅提升過去以人工方式估算之損失評估效率,並可避免因人為參數或流程錯誤所導致之誤差。

  系統中損失模型之建立,乃依據不同土地利用類別其淹水損失特性之差異,將土地利用分為住宅、工商、農業與公共設施四大類。其中住宅再細分為透天厝與集合住宅;工商業分為製造、服務、批發與零售業;農業則分為水稻、旱作、水果與魚塭等(如圖一所示)。由於農作物之損失大小與災害發生時段有關,未來將持續發展代表性作物之淹水損失模式,以應用於即時災害損失推估。

  由於工程施作成本相較於規劃成本高,倘若能應用本概念於排水規劃方案選定之評估,將可評估各規劃案所帶來之效益,在整體經費有限下,達最有效率之運用。

  為強化本系統於即時應變之應用,除了相關災害損失評估系統之發展外,並擴增即時災害調查成果損失估算之功能,以及規劃方案之損失減少效益於空間之分佈(如圖二所示),以作為決策支援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