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政府為能適度開發
河川區域內土地之使用以提高該土地經濟價值,讓民眾可依「水利法」及「
河川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向
河川管理機關申請於
河川區域內土地
種植、圍築漁塭、施設休閒遊憩場所等經營使用。
第五河川局對
八掌溪流域藉由植生範圍及植生密度分析,進行
種植行為影響之河防安全風險評估,並完成
八掌溪種植區域許可
種植分級之劃設,以利相關從業人員審查、設計使用。
本計畫初步調查
八掌溪主流
河川區域種植及土地利用概況,可分數個河段說明,嘉南大橋
下游多為魚塭並有部分
溼地,嘉南大橋至台糖鐵路橋之河段,
種植現況多為
玉米、
西瓜,或有芭蕉、農田及為
種植作物而搭之棚架與支架零星分布。台糖鐵路橋至吳鳳橋之河段,經現勘發現台糖鐵路橋
上游至軍輝橋
下游之
高灘地多有作物、農田分布,軍輝橋
上游至道將圳
下游為
親水公園,道將圳
上游至吳鳳橋
下游多為天然植物分布其間。
本計畫依
河川公地、公有地及私有地進行
分類。
河川公地種植區域劃設為第一級共486筆,面積121.72公頃;第二級共1,057筆,面積302.09公頃;無第三級;無第四級;第五級則有976筆,面積362.14公頃;深槽則有280筆,面積137.66公頃;禁止
種植則有153筆,面積90.18公頃;禁種
高莖作物及計畫
洪水位以上不在此限則有674筆,面積216.36公頃,總計
河川公地劃設等級約1,230.15公頃。
透過水理演算分析,初步得出各項
河川特性參數之評估分數,即可得
八掌溪種植區域等級初步成果,再依「水利法」、「
河川管理辦法」與「
河川區域種植規定」調整
種植區域等級。斷面4~92.3(第二高速公路橋)堤腳20公尺以內之區域禁止
種植高莖作物。斷面8~26及斷面31~33屬第一和第二級
種植區。斷面4~8、26~31、33~35及81~92.3因橋梁及取水口評估為第五級。斷面35~81為疏濬段,因需求辦理土地徵收,其中斷面35~39及斷面41~79,開放堤腳、
防洪牆、
護岸或
堤防附屬建造物臨水面20公尺以外之區域申請
種植80公尺;斷面39~41開放申請60公尺;而斷面79~81全段不開放申請。斷面92.3號以上及
八掌溪各
支流因河寬未達300公尺,禁止
種植高莖作物。
- 台糖鐵路橋至吳鳳橋河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