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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積極推動 第二批次提報作業啟動河川海岸組

  發刊期數:第0264期/ 發布日期:107/02/02

  「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屬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項下「水與環境」之主軸,主要係透過跨部會協調整合,對其資源擴大成效,積極推動治水、淨水、親水一體,並結合生態保育、水質改善及周邊地景之水環境改善,以加速改善全國水環境,期恢復河川生命力及親水永續水環境。

  「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第一期(106~107年)特別預算預定採取兩批次核定,本計畫採評核機制評比,由各縣市政府研擬提案計畫完成資訊公開、民眾參與及生態檢核等前置作業,並且完成實質審查、現勘及各計畫評比後,提報河川局完成複評,再與其他縣市綜合評比後核定辦理。

  本計畫第一批次核定優先以有完整規劃案件為主,由各縣市政府於106年8月底完成提報作業,續依計畫評分及評定等程序後,經濟部已於106年10月13日完成核定「碧潭上游至烏來沿線亮點營造」等67案,總補助經費共約56.2億元。相關案件由縣市政府辦理發包,已陸續在今(107)年初開工,預計大部分案件將在今年底完成,屆時全台各地將呈現全新的水環境亮點。

  本計畫另已啟動第二批次提案作業,除依程序推動資訊公開、民眾參與、生態檢核之外,本批次增辦北中南等區工作坊進行跨域交流,邀請跨部門跨領域專家學者就縣市政府提案計畫進行審視,分享經驗並交換意見,期能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內其他計畫搭配以擴大綜效。再者,第二批次評比後將核定規劃設計費及計畫工程經費,待完成規劃設計後,由縣市政府提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水利署為各轄區河川局)審查原則認可後辦理工程發包,透過完善的規劃、設計審查與施工,使計畫成果更加亮麗。
  • 召開「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北區工作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