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種植許可行政透明化 第一河川局便民新創舉第一河川局 黃淑玲

  發刊期數:第0274期/ 發布日期:107/04/13

  第一河川局自民國88年接管蘭陽溪河川管理業務,第一河川局努力排除河川區域佔用行為及加強稽查違規超用等使用情形,同時宣導及鼓勵民眾依法申請許可使用河川公地,迄今已有顯著成效;另外,為維護蘭陽溪河川環境,避免種植許可戶違反環保法、農業法及水利法等相關規定,遂邀集宜蘭縣政府環保局及農業局辦理定期及不定期聯合稽查作業,如經現場查獲違反環保及農業法規時,第一河川局立即辦理廢止許可,且該地不再開放申請許可。近年來蘭陽溪流域河川區域內之申請使用種植情形已能兼顧環保等多面向需求。

  原河川管理辦法規定申請河川種植許可以3年為限,因民眾普遍反應展期申辦需再繳交行政規費且需再辦理現場會勘,經多數申請使用民眾均反應延長許可期限,免其頻繁之申請次數並減少繳交行政規費,遂配合102年12月27日河川管理辦法修訂,將河川公地種植申請許可時間延長為5年,第一河川局體恤偏鄉民眾洽辦之不便,近年配合需求辦理下鄉服務作為,達便民之效廣獲認同。
  • 聯合環保局及農業局辦理稽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