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白冷圳土地管理機關變更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落實管用合一土地管理組

  發刊期數:第0300期/ 發布日期:107/10/12

  白冷圳於民國21年由臺灣總督府投資建設完成,戰後於民國34年交由臺灣省農林廳接管經營,從臺中縣東勢鎮的天輪發電廠旁的大甲溪作為白冷圳的進水口及制水井,並從這裡分流到白冷圳,順著隧道或明暗渠,經過和平鄉的白鹿、新社鄉的白毛台、麻竹坑、河排、馬鞍龍、抽藤坑、山豬湖、新六村、矮山坑,最後抵達終點新五村圓堀分水池。

  白冷圳之部分土地係水利署因臺灣省政府精省後接管而來,並依照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1條規定,原提供為水利使用之土地,應照舊使用,提供予臺灣臺中農田水利會使用。另對於白冷圳之特殊水利設施,復經臺中市政府91年4月16日九一府文資字第10543-2號公告為歷史建築。

  惟有關農田水利業務,因自89年臺灣省政府水利處改制時,已移撥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落實管用合一,經會議協調及確為白冷圳幹、支、分及小給水路使用,業於106年10月起由水利署經管土地管理機關變更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