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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公私合力節能減碳第五河川局

  發刊期數:第0301期/ 發布日期:107/10/19

  為執行「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及配合能源局推動太陽光電推動政策,第五河川局陸續設計於辦公廳舍屋頂、八掌溪河堤地面、大埤抽水站屋頂等3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因購置成本過高爰採標租方式。


  歷經繁瑣的簽辦公文、成立採購評審委員會、資格標開標作業、召開評審會議、辦理議價、決標簽約、開工進駐施工、完工及契約公證,其期程近9個月,另在施工期間因模組高度影響微波通訊,召開了2次實地會勘,邀請內政部消防署、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微波廠商與太陽光電得標廠商,共商解決方案。


  第五河川局辦公廳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不僅善用陽光增加綠能、頂樓降溫3-5度、延長屋頂使用壽命、創造收益外,還可促成中央及地方共同合作達成節電目標,並能示範引導民間節能,共同朝節能救地球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