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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工程設計監造之我見工務組

  發刊期數:第0310期/ 發布日期:107/12/21

  水利署及所屬機關之工程業務量,自95年度起辦理8年800億之易淹水治理計畫,102年度起辦理6年600億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6年起8年2階段2500億之前瞻計畫水環境,期間加上98年之莫拉克風災重創及多次颱風豪雨肆虐,致業務暴增,尤以第一線之河川局同仁為最,備極辛勞。

  相對於水利署工程預算的快速成長,受限於第一線同仁之人力與專業分工(如水工機械等),因而開始辦理委外設計監造,顧問公司隨之如雨後春筍般冒出,自有素質良莠不齊之情形,則易發生設計圖說現場無法施工、無法達到預期功能需求情形,或所設計材料規格遭其他材料廠商、同業或未得標者之惡意檢舉等;不管何種情況,對於同仁士氣、機關形象早已造成影響。

  為避免受制於委外之顧問公司及事發後之亡羊補牢,根本之道就是防患於未然。由具有豐厚之設計及施工實務經驗之同仁,或請退休長官、前輩幫忙,落實實質審查委外設計內容之可行性、必要性、功能性及預算編列之合理性等。再者,對於設計監造廠商及施工廠商之資格,可予以適當規範。如採二階段方式,先資格標再價格標(如評分及格最低標)或最有利標,亦可訂定優良廠商遴選方式等,均不失為考量之方向。

  經驗是親身磨練與時間的累積,一步一腳印,絕非一蹴可及更非人手一冊武功祕笈可盡其功。畢竟工程之非預期因素是不可避免的,而其排除則有賴於經驗累積所得之判斷。而經驗累積方式,於水利署前身台灣省水利局時代,當時洪局長規定考試新進人員一律分派至第一線之工程處(河川局前身),至少具5年以上第一線實務經驗者,才有資格調至水利局本部(水利署本部前身),負責審查第一線送來之設計圖說、預算書,督導工程施工等。因早期全數自行設計、監造,故採師徒制方式由資深人員帶領全套式的學習,從測量、繪圖設計、計算數量、編製預算書、施工監造等之協辦角色做起。可獨當一面時再晉身為工務所主任,再來為主要河川溪段主辦工程司,負責統籌全流域之治理工程,腳踏實地逐級而上,足堪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