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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河川與地方加強溝通化解分歧 雲林溪治理計畫修正取得共識創造雙贏第五河川局

  發刊期數:第0355期/ 發布日期:108/11/01

雲林溪北港溪水系虎尾溪支流之一,原為雲林縣政府管轄之普通河川,民國89年公告為中央管河川第五河川局於民國106年起辦理「北港溪水系支流雲林溪治理規劃檢討」,針對雲林溪流域做全盤檢視與分析,並於108年辦理「北港溪水系支流雲林溪治理計畫(第一次修正)」,提供後續河川治理之參考。

由於雲林溪屬平地型河川,治理範圍大致已完成防洪建造物,可達25年重現期距保護標準以上,故以「著重管理,維持河道暢通及自然景觀」做為河川治理基本方針,其中雲林溪斷面22~斷面23現況僅7公尺,左岸農地常發生積淹水情形,右岸文生社區則因雲林溪水位高漲,使得內水不易排放而常有積淹水情形發生,嚴重影響鄰近社區及居民之生活品質,為本溪工程治理重點。

第五河川局針對雲林溪斷面22~斷面23河段束縮造成歷年淹水情形,考量現況左岸為農地使用,採左岸拓寬方式並新建護岸水防道路改善,大幅降低洪水位、提昇排水效能,且右岸文生社區內水不易排放之問題亦可獲得改善。而河道拓寬工程涉及左岸私有土地徵收問題,第五河川局於規劃階段與土地所有權人充分協調溝通,亦於民國108年09月17日辦理「雲林溪治理計畫修正」地方說明會,再度邀集地方仕紳代表、居民及左岸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向其說明本計畫改善方案之必要性、合法性、適當及公益性,瞭解眾多土地所有權人之心聲,地方代表、居民及地主皆踴躍發表意見及與第五河川局討論溝通後,皆同意改善方案及徵收計畫,經兩年多的溝通化解分歧後,雲林溪兩岸民眾對治水概念提升不僅安全第一,也認知河川環境生態永續觀念,大家會面溝通,第五河川局作為深獲民眾好評,並以地方合作共創造多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