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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用地取得中央與地方治水相互合作 共創民眾好生活土地管理組

  發刊期數:第0357期/ 發布日期:108/11/15

水利工程乃水利署發展國家重大建設與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根基,而各項水利工程建設要能順利施作,需優先辦理用地取得。自103年開始水利署執行行政院核定「流域綜合治理計畫」6年期計畫,經濟部核定總件數240件,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用地取得作業,執行預算約90餘億元,本計畫將於本(108)年底結束,已達成預定目標,感謝各級地方政府辦理用地取得事宜。

水利署為協助地方政府辦理用地作業,已建置中央與地方跨域協調機制,並定期召開專案小組會議、進度管控會議及列管會議等嚴密控管,同時請所屬河川局與地方政府舉行溝通平台會議,控管進度;並請地方政府成立用地取得推動小組,於必要時由各地方政府秘書長以上層級主持用地推動小組會議,整合內部相關單位協調作業。另水利署亦不定期與地方政府召開協調會議加強溝通,就其辦理用地作業所遭遇問題予以個案輔導,提供因應對策,來協助地方政府加速完成用地取得。

本計畫結束後,水利署另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項下之「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繼續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後續用地取得案件,加速水患工程治理,解決民眾淹水之苦,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