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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性搶險 小兵立大功第三河川局

  發刊期數:第0359期/ 發布日期:108/11/29

每年的5月至11月為臺灣的汛期汛期指河流由於季節性降水、融冰、化雪等原因,所引起定時性水位上漲的時期。汛期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最集中的時期,雖帶來豐富的水資源,但亦容易引起災害。

為防大水所造成之災害擴大,或為防災害於未然,河川局每年編列搶險工程因應。常用的緊急搶險方式於護岸危險處拋放混凝土異型塊,免繼續二次災害並達保護護岸減低淘刷之目的。預防性搶險則是在可能發生破壞處,事先排放混凝土異型塊,避免河水對護岸直接衝擊,或採用河道整理,引導水流方向,使之遠離河防構造物,減低致災風險。

第三河川局108年度共發包10件搶險(預防性)工程於轄區大安溪大甲溪烏溪,預算金額共1.2億元,截至10月底,共拋放超過3200顆混凝土異型塊,辦理共56個地點的搶險及預防性搶險,大幅降低災害風險,確保堤後生命財產安全。相同預算平均僅能修復約4至5個破堤地點,實以少量經費達到最高經濟的安全效益,大大提高防災保護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