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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資訊基礎設施環境安全強化計畫」簡介資訊室

  發刊期數:第0370期/ 發布日期:109/02/14

水利署已於臺北辦公區、臺中辦公區及15個所屬機關內建置機房環控系統,監控不斷電系統(UPS)、消防系統、空調設備、溫溼度與漏水等設備與環境參數,同時整合所有資料於單一資料庫內及單一WEB操作介面,並提供圖控顯示各設備之即時狀況;環控系統由水利署臺中辦公區統一集中進行管理與告警,另亦採分散式架構,由當地機房管理人員可就近管理,以加強水利署機房異常事件發生之緊急應變能力。

鑑於水利署及各所屬機關資訊機房於日常與防汛期間擔任資通訊責任重要,為確保各機房正常維運及資訊網路服務效能,希冀以更完善之資訊機房環境監控與緊急通報應變等安全維運機制,以強化水利署各資訊機房資通訊安全與兼具符合節能原則之綠色機房。

本計畫重點工作項目如下:

一、建置機房環控系統(北區水資源局中庄調整池管理中心機房、南區水資源局曾管中心水文課機房、第十河川局淡水河洪水情中心水門組監視室、第十河川局員山子分洪管理中心)
二、新增環控元件並整合環控系統(北區水資源局中庄調整池管理中心機房、南區水資源局曾管中心水文課機房、第十河川局淡水河洪水情中心水門組監視室、第十河川局員山子分洪管理中心)
三、環控系統資料收集器維護作業(16機關)
四、機房環控設備檢測維護作業五、機房電力系統與設備異常發熱檢測

本計畫預計預期效益及成果如下:

一、透過環控系統監測機房環境狀態搭配告警機制,使得機房運轉安全更有保障。配合到場進行機房環控設備檢測,落實資訊機房實體安全防護,以提昇資訊服務品質。
二、機房相關檢測報告建議不足之處,將可事前預防以降低機房營運風險,確保機房持續服務之品質。
三、遵照電業法第43條「用戶已裝置之用電設備,每三年至少檢驗一次」規定之精神,進行全署資訊機房內電力系統及用電設備每三年定期檢驗,期以達到資訊機房安全、平穩之營運目標。
本委託計畫服務費用依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第13條規定,採總包價法計費;工作期限則自109年1月16日起至109年12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