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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執行在建工程防汛整備工程事務組

  發刊期數:第0375期/ 發布日期:109/03/20

每年5月進入汛期,為因應氣候變遷極端降雨,水利署所屬機關辦理之在建工程,將落實工程防汛整備作業,降低災害風險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水利署及所屬機關針對在建工程之防汛作為如下:

1.108年度復建工程尚有3件,2件積極趕辦預計於汛期前完成;1件無法於汛期前完工,則加強注意「完成基礎保護及臨水面

坡面工程,以達到計畫洪水位」,避免二次災害,並積極趕辦於5月底前施工完成。

2.將位於「易淹水地區排水改善」、「山區、洪泛及濱海等易釀災高風險區」及「有大量挖方填方施工、臨時土方堆置」等工

程列為高風險區域在建工程,經調查109年度計有20件,將於汛期前及颱風豪雨來臨前由各所屬機關完成巡查,並於颱風豪雨

來襲前加強警戒,掌握狀況及時因應。

3.高風險區域在建工程中檢討風險性較高之工程列為重點防汛工程,經調查109年度計有11件,水利署汛期前及颱風豪雨

襲前對執行之重點防汛工程辦理防汛整備抽查作業,以加強確認各防汛整備作業執行情形。

4.所有在建工程於颱風豪雨前,工地防汛整備設施、現地通報人員及防汛搶險隊將先行就位,並確認施工機具未阻礙水道且通

報管道通暢,以降低致災風險。

5.搶險(修)工程部分,則加強備選廠商相互支援之規定,以確保汛期間救災效率及能量;另水利署將加強預防性搶險機制,以

降低颱風豪雨來襲時之致災風險。

汛期間,水利署將加強在建工程防汛整備,提升防災能力,確保救災效率及能量,強化在建工程災情通報,有效掌握災情,以達到預防減災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