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水利署防疫下,持續前進的公共建設工程事務組

  發刊期數:第0386期/ 發布日期:109/06/05

防疫期間,公共建設並未因此而停擺,堅守崗位的公務人員仍守著全國各項重大建設,水利署執行的公共建設,擔負著防洪、公共給水及優質水環境等重責大任,與民眾息息相關且能提振整體社會經濟作用,當各項會議改以線上討論的時候,仍有一群人到工地現場,看顧著工程進行、品質與進度,除了水利署督導人員外,還有「第一線的工程人員」。

在疫情嚴峻考驗下,水利署及各所屬機關工程查核與督導,參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因應指引內容,增加必要之防護及管理措施,以避免傳染風險,如以南區水資源局來說,施工進度檢討會增設隔板;第七河川局將工程督導移到室外舉行(符合保持通風要素);第四河川局主動調整出席人員座位間距,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第三河川局查核時,主動辦理各項防疫作為-量體溫、酒精消毒手部、全程戴口罩及簽到造冊備查等,均符合各項防疫措施作為,並受工程會查核列入優點項目,未列舉的機關也在防疫上不缺席。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經濟部針對公共工程防疫指導原則如下﹕

一、增加必要之防護及管理措施﹕ 公共工程履約期間,視個案工程環境特性(例如:局限空間、地下室或空氣流通較差等)、工地現場勞工人數及作業型態(例如:工程規模大且施工人數多或單一工作面人力密集等)及其他可能之傳染因素,並參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因應指引內容,增加必要之防護及管理措施,以避免傳染風險,及產生防疫破口。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工程會)﹕ 為避免已入境移工發生群聚感染情事,增加社區感染風險,請加強移工防疫措施,兼顧落實雇主生活管理義務及移工休假權益,並以社區防疫安全為首要目標,相關辦法詳附件_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

三、公共工程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相關防疫措施及注意事項(經濟部)﹕ 為降低COVID-19(武漢肺炎)群聚感染風險,請公共工程團隊務必做好下述防疫措施,例如:減少非必要人員參加、座位安排妥適距離、量體溫、酒精消毒手部、全程戴口罩及簽到造冊備查等。(詳附件_相關防疫措施及注意事項)

「工進在走,防疫要有」,水利署各項工程督導及檢討會議,均落實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因應指引內容,面對困難我們選擇正向防疫,持續把關水利署各項公共建設品質及進度,保障民眾身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