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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2.0宣導 人事室

  發刊期數:第0459期/ 發布日期:110/10/29

隨著我國邁入高齡化社會,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需求人數與日俱增,為發展完善的長照制度,行政院於96年核定《長照十年計畫》(簡稱長照1.0),積極推動長照業務。然而,為因應失能、失智人口增加所衍生之長照需求,行政院自106年起實施長照2.0,提供從支持家庭、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多元連續服務,建立以社區為基礎之長照服務體系,以回應高齡化社會的長照問題。

長照2.0不僅放寬服務對象申請資格,主要服務包括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喘息服務,亦提供失智症照護、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長照出院準備、家庭照顧者支持等服務,期能提升具長期照顧需求者與照顧者的生活品質。

您可透過以下3種方式諮詢或申請:

1 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照護管理專員到府評估瞭解申請者的長照需要,與申請者討論長照需求後擬定專屬照顧計畫。

2 請自洽當地照護管理中心。

3 醫院出院準備服務轉介;評估後,確認失能等級與照顧問題清單,給予長照使用額度。與個案管理師(或照管專員)討論需要的照顧服務項目、內容與時段,個案長照需求改變時,也可更改照顧計畫。申請者只需負擔部分費用,就可取得所需服務。另外,照顧過程如有突發狀況,可與服務單位討論調整服務內容。

最後,家中長輩有長照需求者,可至衛福部長照專區(https://1966.gov.tw/LTC/mp-201.html)查詢長照相關資訊,或至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查詢托老資訊,祝福大家~家有一寶,如獲至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