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性別平等重要政策包括: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推展性別主流化工作及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行政院於110年5月修正函頒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就整體架構凝聚為6面向及33項推動策略,重要推動策略有:
權力、決策與影響力:推動性別平衡原則、女性培力與參與決策、接軌國際。
就業、經濟與福利:促進就業與福利結合、性別友善職場、混合式經濟體制及女性經濟賦權。
教育、媒體與文化:提升性別平等意識,營造具性別平等觀念的數位/網路文化,消除文化及傳統觀念的性別刻板印象及性別歧視,倡導婚姻與家庭中性別平等價值。
人身安全與司法:加強生活空間性別暴力防治,重視新興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提供被害人充足支持,建立具性別正義的司法環境。
健康、醫療與照顧:制定具性別觀點的人口、健康、醫療與照顧政策,改善勞動條件與性別隔離,充權女性生育健康,推動不同性別者的健康平等。
環境、能源與科技:破除性別隔離,促使基礎設施、居住空間及城鄉環境回應不同性別者需求,運用性別化創新概念,落實公民參與和審議機制。
註:以上摘自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10年7月22日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