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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法令宣導人事室

  發刊期數:第0465期/ 發布日期:110/12/10

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

110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行政院110年4月14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1261號公告)

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銓敘部民國107年6月26日10743951481號令訂定發布「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主要係關於退撫給與之領受人資格查驗、發放作業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明定提供查驗資料機關之範圍,提供查驗資料機關:指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公務人員遺族遺屬金領受人範圍及順序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條,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死亡後,另核給其遺族遺屬一次金。其應核給金額,除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外,其餘由下列順序之遺族,依序平均領受之:一、子女。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退休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亡故後,月退休金領超過一次退休金金額而無餘額者,其遺族仍可支領遺屬一次金(按12個月月俸額或6個基數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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