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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一趟「協議價購」列車浪漫行吧!第九河川局

  發刊期數:第0474期/ 發布日期:111/02/11

土地徵收條例於101年1月4日以總統令大幅修正發布,徵收係基於「尊重私有財產權益,非有必要,儘可能避免強制徵收。故公益事業用地取得,應以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例如:聯合開發、設定地上權、捐贈、容積移轉等)與所有權人協議取得用地,協議不成,始得依法徵收之」,是土徵條例第11條之立法精神。又依徵收程序規定,於辦理徵收前至少要辦理2場公聽會及1場協議價購會,而協議會議亦須視協議人數之多寡分場辦理,不侷限於1場次。因此,我就搭上這趟「光復溪大安堤段改善工程」用地取得協議價購列車了!

一開始,初相見,必須先自我介紹一番,即說明興辦事業之概況及綜合評估分析報告,此報告是依社會、經濟、文化及生態、永續發展及其他等5大因素來評估分析,每項因素之下又分別細分共19個目來分析,最後還要做一個綜評,分析此興辦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法性,讓土地所有權人充分了解此興辦事業計畫。

列車行進中有快有慢,諸如:地主身分證號碼為流水號、屬未辦繼承手續的;地址不明或日據時代地址的,依地政、稅捐、戶政等各種管道查址後,仍遭郵差退件查無此人的;同意做工程、不同意賣土地的;屢次通知不到,循址於下班時間登門拜訪,按門鈴拒不開門,或從左右鄰居中查到電話,試著聯絡、拒接陌生來電……等等原因,都會讓列車速度慢下來。

行進過程中1.請里長協助及承辦人員積極向所有權人溝通並登門拜訪。2.第九河川局主管關心案情進展、以電話協助橫向聯繫、加強機關間溝通。3.以便民服務為宗旨,增加協議場次,選擇距離地主最近地點並配合地主時間召開協議價購會議。4.以回郵信封或專人遞送、免除地主請假困擾。5.書面通知外,並以簡訊、line通知辦理協議、簽約及回答地主心中疑慮事項。6.給付土地、地上物補償金,領款人可以選擇以撥款匯入帳戶方式取代現場發價,節省領款人請假及交通往返時間……等等,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等作為,都會讓列車速度加快暢行!

第九河川局110年完成協議價購光復溪大安堤段改善工程、光復溪大進堤防(斷面0~1)及花蓮溪大全堤防(斷面51~51-1)構造物維修改善工程、花蓮溪大同二號堤防(斷面49〜50)構造物維修改善工程等多筆私有土地,協議價購比率達100%。

當你中途遇到阻礙,與地主溝通再溝通仍然失敗,必須想方設法,另尋解決途徑時,猶如烏雲罩頂、陰霾滿天,列車駛進了暗黑隧道。又當你積極與地主聯繫、曉以協議價購之優點、日後區外持有土地利用效能提升等,一日突然接獲地主來電同意價購簽約時,那心情就如列車出了隧道,鏗鏘鏗鏘、前途有光、一路順風。故搭乘此趟列車的旅程中,有陽光普照的大晴天、也會遇上烏雲密布的下雨天、甚而時風時雨,下起太陽雨來哩!旅途中心情起伏不定、驚喜聲不斷,仰起頭身心接受陽光雨水洗禮,真是一趟舒暢浪漫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