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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部長視察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中區水資源局

  發刊期數:第0478期/ 發布日期:111/03/11

經濟部王美花部長110年12月4日在水利署賴建信署長陪同下視察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進度,王部長視察時表示,臺灣西部地區歷經110年上半年的百年大旱,穩定水源供給是我們努力的目標,鳥嘴潭人工湖水利署同仁努力下,即日起開始第一階段蓄水作業後,將為中部水源增加生力軍,並期許後續持續努力及與地方加強溝通,以利如期、如質完工發揮計畫整體效益。

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於行政院104年4月10日以院臺經字第1040017301號函核定實施後,中區水資源局(以下稱中水局)即依院核定計畫積極趕辦推動工作,目前已依計畫期程於110年底完成第一階段目標,後續將於112年底完成整體25萬CMD供水目標,供水區域包含南投(草屯)及彰化地區,全年可減抽彰化地區自來水系統抽取地下水量約6,200萬噸,對於區域水資源供需平衡及國土保育將有重大助益。

依據經濟部110年10月5日經水字第11004605200號令修正「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第17條及第22條規定略以,應辦理安全評估之水利建造物,興辦人應先辦理使用前安全複核,即於建造物完工使用或蓄水前,對其工程設計、試驗、施工與檢驗紀錄及施工期間監測紀錄所作全盤複核,並於其複核報告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安全風險可承受後始得使用或蓄水。中水局即依上開規定於鳥嘴潭人工湖第一階段工作完工後,將「鳥嘴潭人工湖使用前安全複核」報告提送經濟部審議,經經濟部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蓄水引水工作分組於110年11月15日辦理現勘後及審查後,始完成蓄水前各項安全確認工作。

  • 署長向部長說明工程執行情形署長向部長說明工程執行情形

110年是臺灣從1964年以來面臨最嚴峻的旱象,吃緊的水情讓中部部分地區實行自來水供五停二的措施,穩定水源供給是民眾和我們共同的企望與目標。王部長當日除感謝施工人員的努力,讓本工程順利於110年11月15日通過蓄水引水建造物使用前安全複核,於110年12月4日開始第一階段蓄水外,並提醒後續施工、水位提升及營運過程,仍要注意安全事宜,讓本工程如期如質完工。面對未來極端氣候、旱澇頻率加劇的挑戰,王部長本次視察除感謝工程人員的辛苦,更勉勵大家注意工安、品質及進度,積極與在地民眾溝通,爭取民眾對計畫的認同與支持,儘早完工穩定南投與彰化供水,減緩地層下陷,確保國土安全。

  • 部長與現場施工同仁大合照部長與現場施工同仁大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