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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財產申報實質審核抽籤政風室

  發刊期數:第0489期/ 發布日期:111/05/27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為我國陽光法案之一,賦予特定職務之公職人員申報財產義務,藉由公職人員據實申報財產,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之作為,使一般人民得以知悉公職人員財產之狀況。

110年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暨所屬機關受理申報總計188人,其中本署32人、所屬機關156人,均能夠在時限內申報,無逾期申報情形。本署於111年1月24日擴大署務會議公開辦理「110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抽籤」,由署長自110年度32位申報人中,抽出黃副署長宏莆、莊副總工程司曜成(現為五河局局長)、王組長國樑、及蕭科長明芳等4人實施實質審查作業,並從4人中再抽出蕭科長明芳實施前後年度申報資料比對;另所屬機關,亦於111年2月底前完成各機關公開抽籤程序。總計本署暨各所屬機關共抽出24人進行實質審查,希望藉由公開公正的抽籤程序,落實行政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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