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952年1月-省府建設廳工程總隊成立與臺灣自來水事業發展張炎銘先生

  發刊期數:第0067期/ 發布日期:103/04/25

  臺灣的自來水始於日治時期。1896年8月日本政府聘請其內務省的英國顧問勃爾登(W.K. Burton)來台,從事自來水建設的調查工作,並在他指導下,1899年完成臺灣第一處,即淡水地區自來水系統,最大日供水量2,400立方公尺(簡稱噸),供水人口13,000人,隨後並於1907年開始建設台北自來水系統,自新店溪引水,在觀音山麓建慢濾淨水廠,1909年完成最大日供水量12,500噸的工程建設。

  隨後,全台各大城市在勃爾登的日籍學生濱野彌四郎規劃下,相繼自來水建設,1942年時,臺灣已有自來水廠123處,每日供水量23萬6千噸,供水普及率約22%。但因戰爭破壞、無力維護,光復前普及率降為17%,日供水量降為約10萬噸。

  1946~1948年間,臺灣省政府先協助台北、基隆、台南、高雄等都市整修自來水設備,恢復正常供水;1949年時並在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簡稱農復會)補助新台幣141萬3,808元下,修復鄉村自來水系統77處,估計受益者達19萬人,讓民眾對自來水供應有良好、深刻印象,催化自來水事業的發展。

  此時期除了復建外,較具規模的自來水建設是由省府補助或派員主持協助的。例如1949年開始的嘉義市第一水源地擴充、基隆市第二水源的擴建,高雄地區擴充自來水配水管,台北、台南、屏東、馬公、鳳山自來水系統擴建完成等,自來水業務越來越繁重,省府乃於1952年1月於建設廳下成立工程總隊,專門負責自來水建設,1958年5月,工程總隊再擴編為公共工程局,繼續辦理自來水擴建工程,雖然該局業務不只是自來水,但相關自來水建設預算占了三分之一以上。

  以往自來水建設是視財政狀況及地方需求逐年編列預算斟酌辦理。1959年公共工程局擬定「臺灣省自來水十年建設計畫草案」,是臺灣首次自來水建設的整體計畫,可惜因財源與管理制度問題未能實施,但1961年時開始有台北區、大高雄區等自來水工程列入中央經濟建設計畫內。1961年10月該局更請中央洽商世界衛生組織派遣3人組成的專家顧問團來台,該團留台3個月後,於翌年(1962)7月提出「中華民國臺灣省給水事業研究報告」,依此報告,並配合經濟建設計畫的年期,公共工程局擬定三期共13年的長期發展計畫,直到1967年6月台北市改制為院轄市,計畫因此修正,及1974年1月1日臺灣省自來水公司成立,第三期計畫修併為該公司中長程發展計畫。

  先說台北市部分。光復後台北市自來水事業由市府建設局自來水課管理,供水量每日5萬6,700噸,供水人口32萬人。1946年市府成立「公共事業管理處」,下設自來水課,1952年成立「臺北市自來水廠」,專責經營自來水事業,惟經過幾年擴建,規模均不大,1958年4月成立「臺北區自來水建設委員會」,考慮經濟規模及附近衛星城市供水需求,將台北近郊的三重、永和、中和、木柵、景美、新店、士林等鄉鎮全部納入,規劃「臺北區自來水第一期擴建計畫」,以1969年為目標年,計畫供水人口136萬人,新建出水量每日20萬噸的蟾蜍山淨水廠、新設送配管線300多公里,耗資3.97億元,包括美援貸款,臺北自來水廠(1961年由臺北市自來水廠更名)負債3.16億元,於1965年2月第一期擴建完工,不但是國內大規模自來水工程開端,也創立「以水養水」,以事業發展事業,不專賴政府補助的新紀元。

  經過第二、第三期擴建工程,1977年臺北市正式成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1983年劃定臺北水源特定區,1987年翡翠水庫完成後,水源更是豐沛穩定,水質也因有專責單位管理而相當優良(參閱1987年6月翡翠水庫),經過五期建設工程後,2012年底供水普及率已達99.6%,供水人口超過392萬,用戶數超過164萬,還有餘力在枯旱時期支援臺灣自來水公司。

  至於臺灣省部分,經過二期計畫擴建,至1973年時有128個水廠,因個別經營,人力、財力不足而難以發展,省府乃遵照蔣經國總統於1972年12月16日當行政院長時的指示,自1974年1月1日合併這些水廠,成立「臺灣省自來水公司」,重新編組、統一經營,成立後20年間斥資786億元辦理北、中、南、東四區供水工程,於1994年起繼續分兩期辦理擴建,1999年配合精省,由省府改隸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2007年5月董事會通過決議,將公司更名為「臺灣自來水公司」。依據該公司資料,2013年6月底供水普及率已達91.44%,供水人口超過1,763萬,用戶數超過645萬。


【補充說明】自來水供水普及率:實際供水人數占行政區域人數之比率。

行政區域人數是指以行政界限(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村里)為劃分對象,所涵蓋區域範圍內之人數。

供水區域人數係指自來水供水管線已到達之區域範圍內之人數(包括未申請飲用自來水者)。

實際供水人數則是指在供水區域內實際受供水之人數。

供水普及率以每年6月底及12月底事實為準,經各管理單位提送後公布於經濟部水利署網站,可查閱「水利統計」項下「公務統計報表」。



下期預告:
題目:1月-集集攔河堰管理中心成立營運及直潭壩烏溝蓄水塘后沃水庫竣工
  
若有相關照片或典故要提供,請寄水利署資訊室黃富馴(E-mail:a210060@ms1.wra.gov.tw),並請留下聯絡資料,以利作者要採用參考時可以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