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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地下水鑿井業書件表單標準化 完善行政管理水利行政組

  發刊期數:第0530期/ 發布日期:112/03/10

為管理地下水開發,經濟部已依水利法第60條規定訂定地下水鑿井業管理規則,規範鑿井業相關行政事務,其中地下水鑿井業之申請書、籌設許可文件、營業許可書、業務手冊、技術員與技工之證書及工作證已有標準化格式,惟地質柱狀圖、抽水設備竣工圖、抽水試驗紀錄表等相關書件表單尚無統一標準。

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完善鑿井工程成果之行政管理,前已研擬地質柱狀圖、抽水設備竣工圖、抽水試驗紀錄表標準格式草案,並於台灣區鑿井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相關理、監事聯席會議中,與鑿井業先進就表單內容進行意見交流,且於111年9月21日邀請縣市政府、各水資源局、台灣區鑿井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及專家學者進行實質討論後,目前已完成地下水鑿井業書件表單擬定。

為協助鑿井業者了解及熟悉地下水鑿井業書件表單制度內容,本署已訂於本(112)年3月邀請鑿井業者及地方政府針對書件表單之內容及文件製作進行教育訓練,且為減少制度推動過程之反彈,將先採試行方式蒐集實務執行問題,再據以檢討修正後,始函頒施行,以大幅減少政策推動之阻力,並達產業及政府雙贏局面。